1.憲法,就是一張寫著人民權利的紙。列寧
2.帶來安定的是兩種力量法律和禮貌。歌德
3.家有常業,雖飢不餓;國有常法,雖危不亂。韓非子
4.法者,所以禁民為非而使其遷善遠罪也。歐陽修
5.世界上唯有兩樣東西能讓我們的內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們頭頂上燦爛的星空,一是我們內心崇高的道德法則。康德
6.法律是顯露的道德,道德是隱藏的法律。林肯
7.法律不可能給每個人以方便,如果它有益於全體和大多數人,我們就該滿足了。李維
8.法律總是把全民的安全置於個人的安全之上。西塞羅
9.法律不能使人人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等的。波洛克
10.國不可無法,有法而不善與無法等。沈家本
11.法律是為了保護無辜而制定的。愛略特
12.若是沒有公眾輿論的支持,法律是絲毫沒有力量的。菲力普斯
13.法律就像旅行一樣,必須為明天做準備,它必須具備成長的原則。卡多左
14.法立於上則俗成於下。宋·蘇轍
15.法律是人類為了同利益,由人類智慧遵循人類經驗所做出的最後成果。強森
16.法律乃是改革的主要力量,是解決衝突的首要渠道。埃爾曼
17.法治比任何一個人的統治來得更好,所謂法治,應包含兩重含義已成立的法律獲得普遍的服從,而大家做服從法律又本身是制定良好的法律。亞里士多德
18.私有財產的真正基礎即有占有,是一種事實,一個不可解釋的事實,而不是權利,只是由於社會賦予實際占有以法律的規定,實際占有才具有合法占有的性質。馬克思
19.自由不是無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種能做法律許可的任何事的權力。孟德斯鳩
20.一個細的瞬息即逝的期望可以經常地從純自然的環境產生出來,而一個強烈而持久的期望,則只能來自於法律。邊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