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已经出台后,你有没有关注过它对财负责人的影响?对财提出了哪些要求?快一起看看吧
01
新公司法实施后,
对财负责人有10大影响!
公司财会计制度是公司法的重要内容,华人民和公司法2023年12月29日修订,以下简称新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明确公司的财负责人是高级管理人员之一。
新公司法修订涉及财负责人的内容主要有
一维持公司资本充实的责任
二提供相关资料的义
1. 协助股查询相关资料
新公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有权查阅复制公司及子公司的财会计报告,还可以要求查阅公司及子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财负责人参与公司管理过程,股要求查阅复制财会计报告的或者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且公司同意的情况下,财负责人有协助提供财会计报告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的义。
2提交执行职报告
新公司法第八十条规定,监事会可以要求财负责人提交执行职的报告。财负责人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三新增条款
新公司,对财负责人影响最大的恐怕就是利润分配和减资的赔偿责任了。
下面编就说说利润分配和减资的干货,帮助财规避风险!
02
公司利润分配
如何正确财税处理?
一利润分配的会计处理
我们以案例说明
梅松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400万元,本年税后净利润1900万元,公司的董事会决定按8的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经过股大会批准后,将未分配利润由所有者权益转为负债。最后,股会批准向股分配现金股利800万元。账上如何处理?
1借本年利润 1900万
贷利润分配 1900万
提取盈余公积金额如下
法定盈余公积1900×10190万元;
任意盈余公积1900×8152万元;
盈余公积总额190152342万元
2借利润分配 342万元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190万
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152万
梅松公司可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40019003421958万元,但由于股会批准向股分配现金股利为800万元。账处理如下所示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00万
贷应付股息800万
二利润分配要怎么交税?
1自然人股利润分配缴纳20个税。
如果属于分配个人股的利润,税率是20。华人民和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租赁所得,财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但,个人股从上市公司取得的分红可以减半征税。
2居民企业税后利润分红不缴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第三条规定,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也为免税收入。
3非居民企业分红要缴企业所得税。
2008年以前,非居民企业从我境内企业取得的税后利润不需要缴税,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分红需要按10的税率缴税。
附公司分红的其他问题
03
公司减资,如何财税处理?
减资交税有两个前提
第一公司注册资本既有实缴,又有认缴,在减资的时候,实缴的部分减了,认缴的部分也减了,那就会存在实缴注册资本减资。
第二个公司存在未分配利润,实缴注册资本金减资的时候再分配了未分配利润,那就有需要交税的可能。
到底减资撤资如何进行税处理?需要区分个人股减资和法人股减资。
一个人股减资撤资
需要区分情况。
一撤资收回金额投资成本
需要交税,按照财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原实际出资额投入额及相关税费
注意
1股权收入是全口径收入,既包括股权转让价款,也包括赔偿金违约金等价外收入。
2对非法人企业投资份额转让,比照股权转让进行个人所得税处理。
家税总局关于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家税总局公告2011年第41号规定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照财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撤资收回金额偏低却无正当理由的
税局有权核定股权转让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依照家税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家税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以下简称67号公告规定,个人股撤资是有公司出资金的,属于公司收回股权,也是股权转让行为,需要按照股权转让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撤资收回金额投资成本,但有正当理由
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梅和松是梅松公司的股,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是100万元,各占比50,截止目前公司未分配利润1000万元,现在梅要减资50万元,有正当理由。如何账处理?减资是否涉及个税?
账处理
借实收资本梅 50万元
贷银行存款 50万元
提醒
由于梅的撤资所得并没有超过初始投资成本,因此梅减资不涉及个税。
二法人股减资撤资
给大家总结如下
A公司和B公司分别出资400万元600万元注册成立了实收资本1000万元的C公司,由于各种原因,A公司从C公司依程序撤资,取得现金500万元,撤资时C公司的未分配利润80万元盈余公积公积20万元,资本公积150万元,如何账处理?A公司撤资是否涉及企业所得税问题?
1账处理
借实收资本甲公司 400万元
资本公积 1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500万元
2企业所得税问题
A公司从C公司撤回的资分为3部分
1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400万元,没有企业所得税;
2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100×4040万,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3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转让所得,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A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50040040×25×15万元。